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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时间:2019-04-23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今年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紧紧围绕上级党建要求及我校党委工作要点内容展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毕业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毕业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各二级党组织结合专题党课、支部组织生活会,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筑梦远航”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谈话,重温入党誓词”的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肩负起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为党组织添彩。

3、积极践行党员先进性,做文明离校的表率。教育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期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带头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安全离校的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奉献精神,热心服务同学,以实际行动为同学做榜样。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程序,完善相关材料。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考察写实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到第二季度末,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同时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见附件)。

3、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考察写实截止时间到5月末。同时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

4、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研究生辅导员、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秘书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的具体工作,经严格审查后,报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复审,确保材料的正确完整和规范。

(1)正式党员材料

归档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政审材料》、《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转正申请书》等共7份{如有《发展党员综合材料》的,其材料共8份},全部装入个人党员档案袋。整理完备的正式党员材料封装加盖各二级党组织公章,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该党员的学号,其它剩余材料由所在党支部保存三年。毕业的本科生正式党员材料及时移交到教务处学生档案室(机关楼227室),毕业的研究生正式党员材料及时移交到研究生部学籍办公室(机关楼321室),装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中。

(2)预备党员材料

归档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前《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表》、《发展党员综合材料》、《发展新党员预审表》、《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期间《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等共12份,全部装入个人党员档案袋。整理完备的预备党员材料封装加盖各二级党组织公章,交由学生本人自带。

(3)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团推优表或团推优名单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以及两级党校培训等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全部装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袋。整理完备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封装加盖各二级党组织公章,交由学生本人自带;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二级党组织加盖封章后交由学生本人自带。

5、各二级单位最迟第二季度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后即可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认真办理登记和交接签字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办理接转前请及时联系接收的基层党组织并确认可以正常接收)。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2、研究生辅导员、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在学生党员向接收单位、家庭所在地、人事档案代管单位等党组织询问核准正确的基础上,统计核准去往省内和省外目标党组织的名称及去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认真填写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最终审核定稿的《2019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见附件,共4种样式),此表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nepuzzb@126.com)各一份上报给党委组织部

3、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目前只在部分省(区、市)试点。在我省范围内转接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实行无纸化办理;省外转接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将组织关系从我校转出至大庆市委组织部系统后,仍需到大庆市委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大庆市委组织部打印的纸质介绍信和毕业生党员信息采集表前往接收(或派遣)单位党组织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在组织关系转出之前及时更新和完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4、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9年6月。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有效期为90天,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或派遣)单位党组织报到。各单位在发放“毕业生党员提示卡”的同时要重点提醒出省的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及时进行组织关系的转移。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落组织关系,杜绝过期未落或一直未落现象的发生。省内的组织关系转递不需要返回纸质回执;出省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介绍信纸质回执返回到学校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将介绍信纸质回执整理好后于今年12月初交回党委组织部。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的宣传总结工作

1、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活动及文明离校的典型事迹,彰显新时期大学生党员充满理想,积极上进的良好形象。

2、毕业生离校后,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的总结(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党员人数、效果、意见和建议),留存离校教育活动内容的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epuzzb@126.com)上交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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