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院(部)党组织政治把关具体办法(试行)
(东油党发〔2022〕79号)
(2022年12月30日发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院(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院(部)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院(部)党组织是院(部)的政治核心,担负院(部)办学全方位、全过程的政治保证监督责任,全面负责院(部)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二)院(部)党组织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的规定及要求为基本依据,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把握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三)政治把关工作实行党政协同、分工负责、集体决策,按照事项的类型,以“分层级、全过程”把关为主要方式。
二、党组织会议研究政治把关事项
(一)党的建设的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遵循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部署,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在研究党内表彰、奖励人选推荐时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相关事项。按照代表人选条件对人选的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研究决定院(部)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事项时,应考察了解其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坚持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成长。
(三)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等重要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把思想教育放在人才工作的首位,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在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确保人才更快成长,强化人才的政治吸纳。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才的思想联系和感情交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持续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活动,加强对人才思想状况的了解,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加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注重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引领,严肃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师生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中,严格执行学校师德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强化师德监督,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加强师德激励,完善教师荣誉体系;严格师德惩处,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六)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院(部)党组织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加强课堂、讲坛、论坛、网络、新闻、社团等的管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与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七)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院(部)党组织应加强院(部)所属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决策部署,对活动的内容、方案、经费管理等情况进行把关。重点考察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委员(成员)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素养,确保符合任职条件。按规定及时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对代表人选进行考察,确保符合代表条件。
三、院(部)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政治把关事项
(一)院(部)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融入到发展规划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入到学科、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方案中;坚持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课程设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庆精神等内容深度融入课程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要求教师课堂教学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原则,做到课堂讲授有纪律;加强对自编教材的审核,对教材内容进行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进行把关;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把关,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三)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坚持是否符合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政治引领,弘扬大庆精神,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升人才的思想引领力、师德感召力;对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四)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加强对学术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等负责人选进行政治把关,审核其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是否符合入选条件。
(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严格落实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对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加强政治把关,提前审核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学术活动授课人的背景、言行、学术活动的内容,确保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
(六)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拟引进教师的政治素质作为资格审查第一关,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强化纪律教育,规范教师言行,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争当“四有”好老师;加强对教师的政治教育和督导力度,引导其坚持政治立场,抵御不良思潮和错误言论的侵蚀。
(七)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坚持发扬民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近距离考察教师日常政治表现,经常性研究教职员工的情况,加强政治把关,将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的前置条件,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度;薪酬分配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八)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院(部)党组织应对表彰、奖励人选进行政治把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加强院(部)级党组织政治把关相关工作纳入议事内容,充分讨论,集中学习,集体决策。
2.强化责任落实。各院(部)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二级党组织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织书记是政治把关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政治把关领导责任。
3.强化监督问责。学校党委将对院(部)党组织政治把关具体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严肃追责问责。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